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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要點

一、 本校為促進教師提升教學專業與精進教學品質,鼓勵教師組成教師專業成長社群(以下簡稱社群),以促進同儕交流、教師自我成長及學校發展,特訂定「大同大學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社群組成
1. 由本校一名專任(含專案)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專責社群發展目標、活動規劃及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肩負社群經營責任,並可邀請一名教師,擔任副召集人。
2. 每社群至少包含本校專、兼任教師3人以上,得由同系、跨系、跨校共同組成,亦可邀請校外學者專家、產學合作單位加入,人數至多不得超過參與教師的二分之一。
三、 補助重點
社群應配合本校校務發展目標與高等教育趨勢訂定主題,共同研討、規劃提出教學精進、專業研究、提升學習成效之策略與具體成果,以促進教師教學革新。
1. 社群內容可為教學方法精進、教材教案研發、共同學科教學設計、創新教學設計、學生學習輔導策略、課程改革、全英語授課、跨域共創、跨領域教學知識整合與研究、社會責任導入教學、議題融入課程、典範傳習等多元主題。
2. 社群活動形式不拘,可為讀書會、教學觀摩、場域參訪、實務研討、工作坊、座談會、微型教學、專家演講等多元方式進行。
四、 申請方式
於每年2月提出社群年度規劃書及經費申請表,送交教學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辦理。
五、 執行方式
1. 執行期程為每年3月1日至12月15日,執行期間應至少完成4場社群活動。前2場活動應於6月底前完成,未於規定期限內核銷之經費,將全數由本中心統籌運用。
2. 每次社群活動應紀錄成果,於活動辦理後,繳交成果紀錄表。
六、 審查方式
由本中心邀請校內外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以書面或會議方式進行審查,審查委員會得以根據當年度申請案件之數量、規劃書內容等,訂立共同審查標準,以求審查之公平性與公正性。依審查核定結果,簽請校長核定補助名單,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公告各社群申請單位及召集人。
七、 補助方式
1. 每社群補助經費上限以二萬元為原則,以業務費為主,不補助資本門、人事費及設備費,實際核定額度依當年度經費預算及審核結果另行公告。
2. 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計畫補助及本校相關經費支應,經費核銷應依本校及教育部規定辦理。
八、 結案成果
1. 各社群應於執行期結束後十五日內提供成果報告及社群結案問卷調查表,社群成果將收錄於本校相關網站做推廣之用。
2. 各社群應配合本中心舉辦之發表會、研討會等分享社群成果。
3. 各社群應恪守學術專業倫理,不得有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之行為。
4. 未繳交成果報告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本社群補助。
九、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辦法辦理。
十、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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