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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磨課師課程製作補助與獎勵要點

一、 本校為鼓勵教師投入製作磨課師課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MOOCs),特訂定「大同大學磨課師課程製作補助與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磨課師課程教材製作補助:
(一) 申請條件:
1. 首次製作與開設之磨課師課程,每門課程至多申請一次為限。
2. 非首次開設之磨課師課程,再次開設時需編修調整教材內容者,每門課程每學期至多申請一次為限。
(二) 補助內容與方式:
1. 通過教材製作補助審查之課程,補助教材製作、教材錄製鐘點費、助教及本校學生修課證書等費用。
2. 非首次開設並通過教材製作補助審查之課程,補助授課教師教材編撰費用。
3. 申請者須填具「大同大學磨課師課程教材製作補助申請表」,經審查小組審核通過者酌予補助。
(三) 若多位教師合授課程時,應於申請時載明教材及授課時數比例。
三、 磨課師課程製作與開課獎勵:
(一) 完成磨課師課程製作與開課,納入本校教師評鑑項目之「開發經過教育部認證之優質數位教材」。
(二) 完成課程製作與開課並通過審核後,本校核發獎勵金,同一課程申請一次為限。
(三) 磨課師課程成果推廣收入,原開課教師任職於本校期間得分配50%。
四、 補助與獎勵額度,視每年經費狀況另訂之。
五、 權利與義務:
(一) 課程內容製作及使用應完全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
(二) 完成之影音教材其著作財產權屬本校,著作人格權屬課程製作教師。教師欲與校外機構合作有償或無償使用,應先經本校同意。
(三) 受獎助之課程(含非本校教師完成之部分),本校得以指定為相關課程之共同教材、產學合作或推廣教育方式提供校內學生及外界使用。
(四) 受獎助之教師應協助課程應用及推廣,並參加教學經驗分享工作坊。
六、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計畫或相關計畫經費支應。
七、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與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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