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媒體設計學系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
民國109年10月19日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自主學習(Independent Study)課程目的:
本系自主學習課程實施之目的,在於鼓勵學生透過自訂學習計畫、目標和進度,研修設
計相關知識、增進其設計相關之能力。
二、課程開設方式:
自主學習課程開設於大三上下兩學期,每學期 1 學分。學生自訂學習目標與計畫,學習
範疇包含但不限以下類別:「科技部大專生專題研究計畫」、「開設 Youtube 頻道」、「設計
相關應用軟體自學」、「籌辦設計活動」、「執行創業計畫」、獲得「國家級考試證照」、「教
育部認證證書」…等類別。
三、自主學習課程實施方式:
1. 學生於開學第一週提出自主學習課程規劃申請書,得邀請本系教師擔任指導教師。
課程規劃申請書經由班級導師審查通過後,始可開始執行自主學習課程。
2. 自主學習期間,學生應自行與指導教師討論各階段成果。每週應填寫一份「自主學
習週記」,交與班級導師考核。
3. 選擇「科技部大專生專題研究計畫」者,需執行並完成計畫。
4. 選擇「開設 YOUTUBE 頻道」者,期末成果需附上後台經營歷程。
5. 選擇「籌辦設計活動」者,該活動內容需為該生獨立作品之公開展覽。
6. 選擇「執行創業計畫」者,需完成計畫並檢附實際執行成效。
7. 自主學習課程完成時,應需辦理「網路或實體成果發表」並「繳交總報告」,班級導
師給予考核成績。
8. 本課程以個人為主,如以團體小組方式進行者,需檢附具體分工及職責說明。
9. 取得自主學習課程兩學分者,可替代「校外實習」課程。
四、其它事項:
1. 如有未盡事宜得依相關法規辦理。
2.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送院務會議、教務處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