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要點
一、 本校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碩士在職專班(以下簡稱本專班)分為學術型與實務型兩個分流,本專班學生如擬選讀實務型分流,應於入學起至畢業之前一學期結束前提出申請。
二、 畢業學分:至少須修滿 36 學分,其中包含必修科目與專業科目。
三、 必修科目及學分:
(一) 專題討論:必修兩學期各 2 學分、合計 4 學分。
(二) 專題實驗:必修兩學期各 2 學分、合計 4 學分。
(三) 實驗研究法:必修兩學期各 3 學分、合計 6 學分。
(四) 論文:必修兩學期各 2 學分、合計 4 學分。
(五) 校定之任何碩士在職專班必修課程可抵本專班相同學分之必修課程。
(例如:高科產業策略講座 2 學分可抵專題實驗 2 學分)
(六) 若學分修滿,但尚未口試畢業,則每學期必須加修 0 學分論文。
四、 分流課程及學分
(一) 學術型:
1. 專業科目至少須修滿 18 學分,選修他所相關專業課程須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
2. 完成碩士論文並通過口試。
(二) 實務型:
1. 專業科目至少須修滿 18 學分,其中至少包含 9 學分實務型課程,選修他所相關專業課程須經指導教授及所長同意。
2. 須完成下列其中一項實務畢業條件,同一項目如有多位學生列名,僅其中主要貢獻者一人可以用來做為畢業資格
(1) 參加有初選(或初賽)及複賽之全國性生技類競賽擔任隊長並晉級複賽。
(2) 參與產學合作案,完成結案報告及廠商驗收。
(3) 參與已送件之發明專利,專利發明人須包含指導教授及該學生。
(4) 開發出可商品化之產品,商品化認定標準由系主任召集委員會認定。
(5) 畢業前於相關的職場任職滿 20 個月。
3. 依第 2 項所選定的畢業資格項目,完成相關之實務型碩士論文並通過口試,口試委員須包含至少一位業界專家。
五、 學分抵免:課程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於入學後第一學期註冊選課期限內申請,逾期視同放棄。
(一) 入學前十年內,在本專班由本系開授之專業課程,並經所長認可者。
(二) 入學前十年內,由本專班開授之專業推廣教育課程,並經所長認可者。
六、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後,送交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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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要點041518通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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