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碩士班修業規定
一、大同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規範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事項,依據「大同大學學則」、「大同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及「大同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課程實施辦法」,訂定「大同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碩士班修業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二、碩士班研究生至少須修滿36學分,含專業課程24學分、專題實驗2學分、專題討論4學分,以及論文課程6學分。
三、碩士班研究生需修畢前述36學分,並完成學位論文口試。修課成績與學位論文口試成績須達70分以上為及格。
四、碩士班研究生原則上均須修讀本所開設之課程,修習他所或他校研究所專業課程須於修課前提出申請,經指導教授與所長同意始得計入畢業學分。
五、碩士班研究生修課可依個人學術興趣及生涯規劃選擇學術研究型或實務應用型課程規劃修習,至遲須於碩二第一學期選課完成前申請確定。
六、學術研究型與實務應用型共同修課規定:
1. 專題實驗2學分(碩一每學期必修1學分,共2學分)。
2. 專題討論4學分(碩一、碩二每學期必修1學分,共4學分)。
七、學術研究型修課規定:
1. 專業課程24學分,其中各組規定如下-
【化工組】高等輸送現象、高等化工動力學、高等化工熱力學、高等高分子科學、高等有機化學,上述核心課程5科至少選3科;110學年度(含)前入學者其上述核心課程5科至少選4科。
【生技組】碩士班一年級必修生物工程研究法 3 學分。
2. 論文6學分(碩二每學期必修3學分,共6學分),畢業論文依學術碩士論文規定以中文或外文撰寫,並按「大同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之規定完成學位口試。
八、實務應用型修課規定:
1. 本組必修「校外實習」(3學分)或「產學實作」(3學分),實習相關規定須依「大同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課程實施辦法」辦理,最多可抵免12學分(含研究所專業選修課程,及專題討論2學分)。該必修學分列入實務型課程學分內。
2. 專業課程24學分,其中至少包含 9 學分實務應用型課程,且
【化工組】高等輸送現象、高等化工動力學、高等化工熱力學、高等高分子科學、
高等有機化學,上述核心課程5科至少選1科。
【生技組】碩士班一年級必修生物工程研究法 3 學分。
3. 論文6學分(碩二每學期必修3學分,共6學分),畢業論文依產學實務論文或技術報告之規範以中文或外文撰寫,須有專門章節說明與產業相關性,並依「大同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規定完成學位口試。其中口試委員須至少一人來自產業界,如有口試委員資格問題以原法規規定,外加產業界一人列席參加。
九、專科或同等學歷生攻讀本系碩士班者,必須加修基礎必修之專業課程6學分且修課成績達70分以上,其加修課程科目需經指導教授與所長同意始得承認。
十、本規定經所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報請本校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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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化工生技系碩士班修業規定(111起適用)_1110627院通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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