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物聯網學分學程修習規定
一、 本校為鼓勵學生修習物聯網相關課程,依「大同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特訂定「大同大學物聯網學分學程修習規定」。
二、 設置宗旨:物聯網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包含核心課程、進階課程、實務課程,結合學校及業界教師專長,強調理論與實務並重,並藉由實驗與專題,提升學生實作及系統整合能力,以收學用合一之成效。
三、 適用對象:本學程提供全校各系所學生選讀。
四、 學程規定:本學程所規劃之科目包括:核心課程(至少7學分)、進階課程(至少9學分)、實務課程(至少5學分)合計需修得21學分以上,得於畢業前向教務處申請本學程證書。
五、 課程規劃:本學程所規劃課程如下(詳見附件)
六、 本規定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報請院、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並經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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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物聯網學分學程修習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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