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校務研究辦公室設置辦法
第一條 大同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整合各類質性及量化之校務資料,提供適時、完整的實證資訊分析與回饋,作為校務規劃及政策擬訂的決策參考依據,以達提升辦學品質與校務專業管理能力,精進校務永續發展的目標,特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七條設立校務研究辦公室(以下簡稱本辦公室)。
第二條 本辦公室之任務如下:
一、 規劃校務資料之統整與運用機制,確保校務資料庫機能。
二、 進行校務資料統整分析,提供學校各級單位決策參考依據。
三、 進行校務議題之研究分析,提供學校制定發展策略及自我持續改善之參考。
第三條 本辦公室設置執行長一人,綜理本辦公室業務;另視業務需要得置組長、研究員及職員若干人。
第五條 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第六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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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校務研究室大同大學校務研究辦公室設置辦法.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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