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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班務會議組織辦法

大同大學工程學院工程管理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
班務會議組織辦法
101年02月14日班務會議訂定
101年06月25日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工程學院工程管理碩士在職專班(以下簡稱本班)依大同大學組織章程第二十一條設置「班務會議」。
第二條 班務會議為本班最高決策機構,其主要職權如下:
一、本班各項教學與行政事務之推動
二、本班工作計劃及預算之審議
三、本班規章之核定
四、本班事務之議決
五、院方交付任務之執行
六、院方事務之建議
七、其他與本班相關事項之處理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五至七人,工程學院院長、班主任、導師為當然委員,其他委員包含教師代表一~二人;學生代表一人。另得聘選產業界或畢業校友代表一至二人,由院長聘任之。當然委員之任期配合其主管之任期,其他委員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班主任兼任之。
第四條 班務會議須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會議召集人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其職務代理人主持會議。
第五條 班務會議以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由班主任視需要召開,或經班務會議代表四分之一以上之書面提議後,於二週內召開。
第六條 班務會議得設各相關委員會,執行各項任務。
第七條 本辦法經班務會議通過,報請院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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