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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工業設計學系設計英文課程修習及抵免辦法
第一條 本系設計英文課程修習內容悉依大同大學工業設計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
第二條 母語為英語或畢業自英語授課學校之境外生,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免修設計英文。
第三條 通過下列英檢測驗者,得依各入學年度之規定辦理抵免或免修
設計英文:
(一) 113 學年度(含)前入學之學士班:持有通過多益 750 分(或等同之其他英檢)之證明者,得抵免設計英文。
(二) 114 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持有通過多益 750 分(或等同之其他英檢)之證明者,得免修設計英文。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等同之其他英檢」,悉參照大同大學學士班學生修習英文課程規定之附件-全民英檢與其他英語能力測驗之等級對照表(附件)。
第五條 本系學生抵免或免修設計英文課程事宜,依「大同大學抵免及免修學分辦法」相關規定訂定與辦理。
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審議通過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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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工業設計學系設計英文課程修習及抵免辦法
大同大學工業設計學系設計英文課程修習及抵免與免修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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