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卡拉OK使用及管理辦法(1130307學生宿舍自治會)
一、住宿同學欲使用本設備,請向副宿舍長或安勤人員提出申請,以先登記者優先使用,每次使用時間以一小時為單位,超過時間若無人借用可繼續使用,學生宿舍卡拉OK 使用登記表詳如附表。
二、除宿舍關閉,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前一週及當週停止使用外,其餘開放時間如后:
(一)平常日:星期五16:00~22:00。
(二)例假日:星期六13:00~22:00、星期日及國定假日13:00~19:00。
三、使用時請尊重他人權益,切勿長時間佔用,亦請儘量放低音量,避免干擾其他住宿同學。
四、設備應愛惜使用,使用後請回復場地,並且保持場地之整齊清潔,並將設備歸還,由副宿舍長或安勤人員負責點收。
五、經點收設備有遺失或損壞者,照價賠償。
六、使用中遇設備故障,應立即報請副宿舍長或安勤人員處理,並紀錄損壞情形。
七、因不當使用而導致設備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惡意破壞者除負賠償責任外並依校規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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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學生宿舍卡拉OK使用及管理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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