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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設計科學研究所碩士班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辦法

一、 本辦法依教育部頒大學碩士班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及大同大學學則相關規 定訂定之。
二、 設計學院碩士班研究生具備下列條件者,由設計學院專任教師二人以上推薦,經所務會議通過,經校長核定並報請教育部備查後,得逕修博士學位。
1. 修業碩士班一年以上,已修畢業科目18學分以上者。
2. 每學期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
3. 碩士班研究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在原碩士班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或期間有特殊表現如論文發表等,且經所務會議評定為具明顯研究潛力者。
三、 碩士班研究生獲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自入博士班起,其修業年限及應修學分數均依博士學位修讀辦法辦理。
四、 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日期:每年七月一日至七月十日。
2. 繳交資料:
a. 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必須註明名次。
b. 專題研究報告或著作及讀書計劃。
c. 二位以上教授推薦函。
3. 初審通過後,經所務會議口試複審。
4. 招收名額:當年博士班核定招生名額(不含在職生)的三分之一,但核定招生名額不足五名時,可申請二名。
五、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後,送交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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