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設計科學研究所博士生獎學金核發辦法
一、 為獎勵博士生研究成果,設置獎學金。
二、 研究生獎學金發給原則如下:
1. 獎勵研究生發表期刊論文,核發原則如下:
第一類:SCI、SSCI、AHCI、JSSD,每篇核發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第二類:TSSCI、THCI,每篇核發新台幣一萬元;
第三類:EI及其他,每篇核發新台幣五千元。
2. 補助研究生參加國際研討會口頭發表論文,申請者需為學生排序第一作者。補助時間為研究生完成資格考前,每人核發新台幣五千元,補助一次為限。
3. 補助競賽、專利、個人展演等獎勵金依當年度「教育部研究生獎助學金」預算金額調整辦理。
三、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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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設計科學研究所博士生獎學金核發辦法-修1051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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