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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實施系統簽到、簽退作業要點

一、 本校為使差勤管理更臻人性化兼顧法令需求,以提振工作士氣,增進行政效率,依據「大同大學職工出勤請假辦法」,特訂定「大同大學實施系統簽到、簽退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適用對象為本校職員工,職員擔任一級主管或經校長核准者得免簽到退。
專案聘任之案約人員除專案另有規定外,專任人員依本要點辦理。
三、 上班時間:
(一) 正常班:工作日08:00至17:00,中午休息用餐時間:12:00至13:00。
(二) 下午班:工作日12:30至21:00,下午休息用餐時間:16:30至17:00。
(三) 單位主管得因所屬同仁之工作內容,調整上、下班時間與中午休息用餐時間,延長對師生服務之時段,但連續上班四小時須休息30分鐘。
(四) 每日上班時數應足8小時,不足8小時者,應依規定請假。
四、 上、下班於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簽到、簽退規定如下:
(一) 每日至少到班簽到與下班簽退各一次。
(二) 簽到時間:
1. 正常班(08:00到班者):每日07:30至08:10簽到。
2. 下午班(12:30到班者):每日12:00至12:30簽到。
(三) 簽退時間:
1. 正常班(08:00到班,下班時間為17:00),請於17:00至17:30簽退。
2. 下午班(12:30到班,下班時間為21:00),請於21:00至21:30簽退。
(四) 如因故奉准彈性延後半小時或一小時上班者,則延後對等時間簽到、簽退。例:
1. 申請08:30為上班時間者:08:00至08:30簽到,中午休息時間為12:30~13:30,17:30至18:00簽退。
2. 申請09:00為上班時間者,08:30至09:00簽到,中午休息時間為13:00~14:00,18:00至18:30簽退。
五、 請假簽到、簽退規定如下:
(一) 上午請假者:依核定時間到班簽到。
(二) 下午請假者:依核定時間離校簽退。
六、 核准加班者,請事先於系統中完成申請簽核。於上班簽退後30分鐘始得進入系統中進行加班簽到,加班結束後即於系統中進行加班簽退(超過1小時者,以小時計),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加班申請時數少於實際簽到退時數時,以實際申請時數核給加班時數。
例:08:00~17:00時段上班同仁,於17:20簽退後,於17:51後才能點選「加班簽到」,加班時數以小時計算。
七、 因停電、網路斷線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致無法簽到退之事由,請洽由人事室認定統一辦理簽到或簽退;其他事由未簽到或簽退者,請於三個工作日內依行政程序於系統中提出申請且每月限申請一次,逾時以曠職論。
八、 簽到及簽退應於工作場所親自為之,不得透過遠端連線或以他人頂替方式進入系統進行簽到、簽退作業,違者當日以曠職計並依本校獎懲辦法辦理。
九、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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