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校園傳染病防治與管理辦法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訂頒之「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施行細則」特訂定本校校園傳染病防治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目的:
有重大疫情之傳染病發生時,本校能及時有效配合政府政策,啟動應變措施,以維護教職員工
生之健康安全。
三、 適用對象:
本校教職員工生、約聘人員、交換學者、交換學生,經通報或醫師診斷疑似或確認為傳染病個案時適用之。
四、 健康中心之作業流程如下:
1.學校發現疑似個案或接獲衛生單位通報時,協助個案就醫並通報校安中心。
2.若為住宿學校宿舍者,通知生活輔導組、總務處,安排宿舍消毒及住宿事宜,若需隔離則另行安排房間住宿,必要時要求回家休養,以免疫情擴大。
3.通知總務處將個案接觸之相關處所進行全面消毒。
4.填報台北市學校暨機關傳染病通報系統。
5.追蹤個案就醫情形,適時給予衛教,並持續追蹤記錄個案健康狀況,直到康復。
6.發送訊息通知個案所屬單位,告知注意事項,必要時至個案相關單位進行衛教宣導。
五、 本要點未規定事項,悉依學校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其他相關法規辦理。
六、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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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校園傳染病防治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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