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國際經營學分學程修習規定
一、 本校為奠定國際經貿與經營專業外語人員之基礎,以便爾後能從事各項國際經貿與經營相關工作,依「大同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特訂定「大同大學國際經營學分學程修習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開設國際經營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二、 本學程適用對象包含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
三、 本學程所規劃學分為必修課程3學分、核心課程至少8學分及選修課程至少10學分,共21學分。修畢後,向教務處辦理學程證書申請手續,可取得由學校發給之國際經營學程證書。
四、 本學程所規劃課程如下所示:(詳見附檔)
五、 本規定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報請院、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並經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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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國際經營學分學程修習規定-修正(1120414教務會議通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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