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應用外語學系外語經貿學分學程修習辦法
民國102年08月06日課程委員會通過
民國102年08月06日系務會議通過
民國102年10月07日經營學院院務會議通過
民國102年10月22日 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民國102年10月24日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奠定英語經貿專業人員之基礎,以便爾後能從事各項英語經貿相關工作,故依據「大同大學學程辦法」開設英語經貿榮譽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第二條 本學程適用對象應外系以外之所有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第三條 本學程所規畫學分為必修課程12學分及選修課程8學分,共20學分。修畢後,辦理學程證書申請手續,可取得由學校發給之英語經貿榮譽學程證書。
第四條 本學程所規畫課程如下所示:
一、必修課程12學分
1. 課程代碼: L2121
L2122 進階英語聽講 (一)、(二): 4學分 (學程必修課程)。
2. 課程代碼: L2111
L2112 中級英文寫作(一)、(二): 4學分 (學程必修課程)。
3. 課程代碼: L2141
L2142 英語會話(一)、(二) 4學分 (學程必修課程)。
二、專業選修課程任選8學分
1. 課程代碼: L2030 財經英文: 2學分
2. 課程代碼: L4010 會議英文演練: 2學分
3. 課程代碼: L3020 商務英語寫作: 2學分
4. 課程代碼: L3030 商務英文溝通: 2學分
5. 課程代碼: L4110 口譯入門
L4160 進階口譯: 4學分 選修此課程,必須兩門皆選讀,並皆通過才認可
6. 課程代碼: L3010 職場英語 2學分
7. 課程代碼: L2820 導覽英語 2學分
8. 課程代碼: L2850 觀光英語 2學分
第五條 申請本學程之學生得以學校校訂必修之英文學分申請抵免本學程必修課程之學分(至多8學分),然必須出具全民英檢中級初試(或教育部公告之其他英語能力測驗之同等級)通過證明。
第六條 本規定經院務、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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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英語經貿榮譽學程修習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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