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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生物工程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103學年度入學起適用)

一、 大同大學生物工程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規範學士班學生修業事項,依據「大同大學學則」訂定「大同大學生物工程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二、 修業年限:採學年學分制,修業年限為四年,休學期間不列入修業年限計算。
三、 本系103學年度入學之學士班學生的畢業學分數為128學分,其中含校訂必修28學分、系訂專業必修58學分、系定專業選修36學分(含必選修至少14學分),其他選修6學分。
四、 校訂必修28學分,含基礎共同必修及博雅通識課程,相關規定參照「大同大學校訂共同必修科目及學分」。
五、 系訂專業必修58學分,包含數學及基礎科學課程與生物工程專業課程。
1. 數學及基礎科學課程(共36學分):微積分(一)(3學分)、微積分(二)(3學分)、工程數學(一)(3學分)、普通物理(3學分)、普通生物學(3學分)、普通生物學實驗(1學分)、普通化學(3學分)、普通化學實驗(1學分)、程式語言與應用(2學分)、生物技術概論(3學分)、物理化學(3學分)、有機化學(3學分)、有機化學實驗(1學分) 、微生物學(3學分)、微生物學實驗(1學分)。
2. 生物工程專業課程(共22學分):儀器分析法(3學分)、儀器分析法實驗(1學分)、化學工程學(3學分)、生物化學(3學分)、生物化學實驗(1學分)、生化工程學(3學分) 、化學工程學實驗(1學分)、生物工程實驗(1學分)、雜誌研讀(一)(1學分) 、雜誌研讀(二)(1學分) 、專題實驗(一)(1學分) 、專題實驗(二)(1學分)、職場實習(2學分)。
六、 系訂專業選修36學分,其中含14學分的必選修課程。必選修課程包括:普通生物學(二) (3學分)、普通生物學實驗(二) (1學分)、普通化學(二) (3學分)、普通化學實驗(二) (1學分)、有機化學(二) (3學分)、有機化學實驗(二) (1學分)、微生物學(二) (3學分)、微生物學實驗(二) (1學分)、生物化學(二) (3學分)、生化工程學(二) (3學分)。
七、 其他選修6學分,可自由選擇。
八、 自97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須依學校規定通過英文能力檢定始得畢業。
九、 課程科目與開課流程參照各入學年度之課程表。
十、 四年級的學生得選修研究所專業課程。
十一、 學分抵免須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辦理,始得計入畢業學分。
十二、 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大同大學學則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 本規定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後,送交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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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生物工程學系學士班修業規定(103學年度入學起適用)1031020.pdf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