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推廣教育審查小組作業要點
第一條 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為妥適規劃推廣教育課程,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暨「大同大學推廣教育中心設置辦法」第六條,成立「大同大學推廣教育審查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第二條 本小組成員為教務長、推廣教育中心主任、各學院院長、相關系所主任、所長及教學組主任組成。推廣教育中心各班主任、各組組長得列席本小組會議。
第三條 本小組以教務長為召集人。
第四條 本小組之審議內容包括:
一、 審議本校各系、所、組、中心等各單位各項推廣教育學分班及非學分班之開班計畫及經費預算。
二、 審議本校各系、所、組、中心等各單位各項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員甄試辦法及招生簡章。
三、 審議本校推廣教育其他相關事項。
第五條 本小組會議出席人數未達半數出席不得開議,未獲出席人數過半數同意不得為決議。
第六條 本小組會議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邀請相關單位主管及承辦人員列席。有關開會之審議內容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小組之召集人做權宜之處置後,於本小組開會時,提會報告。
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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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推廣教育審查小組作業要點1000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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