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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產學合作成果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一條 本校為展現與分享產學合作成果,特舉辦「產學合作成果發表會」,並訂定大同大學產學合作成果發表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之「產學合作成果發表會」包含下列四類型產學成果:新進教師實習經驗分享、教師與學生深度企業參訪心得分享、各類產學合作與基礎案研究成果發表、學生職場實習成果發表競賽。四類型產學成果發表方式如下:
一、 新進教師實習經驗分享:
(一) 參與對象:本校全體新進教師至大同公司或相關企業實習者。
(二) 應繳交文件:心得報告書、海報、簡報投影片。
(三) 獎勵:實習證明書乙紙。
二、 教師與學生深度企業參訪心得分享:
(一) 教師深度企業參訪心得分享:
1. 參與對象:本校教師至大同公司或相關企業進行深度參訪者。
2. 應繳交文件:心得報告書、簡報投影片。
3. 獎勵:感謝狀乙紙。
(二) 學生深度企業參訪心得分享:
1. 參與對象:本校學生至大同公司或相關企業進行深度參訪者。
2. 應繳交文件:心得報告書、簡報投影片。
3. 評審:由「大同大學產學合作推動委員會」擇優推薦。
4. 獎勵:
(1) 特優:每名新台幣3,000元與獎狀乙紙
(2) 優選:每名新台幣2,000元與獎狀乙紙。
(3) 佳作:每名新台幣1,000元與獎狀乙紙。
獎勵得從缺,實際名額依當年度預算調整。獲獎者,應參與後續全校性學生職場實習相關分享與推廣活動。
三、 各類產學合作與基礎案研究成果發表:
(一) 產學合作成果發表:
1. 參與對象:依據「大同大學教師產學合作獎勵辦法」獲獎勵之本校教師,由「大同大學產學合作推動委員會」推薦,進行簡報分享。
2. 應繳交文件:簡報投影片。
(二) 大同大學基礎案成果發表:
1. 參與對象:基礎案計畫主持人。
2. 應繳交文件:海報。
四、 學生職場實習成果發表競賽:
(一) 參與對象:本校學生於大同公司相關企業或非大同公司實習者,並獲各院推薦,各院推薦以3名為原則。
(二) 應繳交文件:成果報告書、海報、簡報投影片、Youtube影片。
(三) 評審:
1. 參加發表者應進行6分鐘口頭報告。
2. 依據繳交文件、口頭報告,進行綜合性評分。標準如下:
(1) 內容 30%。
(2) 結構 20%。
(3) 實習體驗與心得 30%。
(4) 發表方式 20%。
(四) 獎勵:
(1) 特優:每名新台幣10,000元與獎狀乙紙。
(2) 優選:每名新台幣6,000元與獎狀乙紙。
(3) 佳作:每名新台幣4,000元與獎狀乙紙。
(4) 特別獎:每名新台幣1,000元與獎狀乙紙。
獎勵得從缺,實際名額依當年度預算調整。獲獎者,應參與後續全校性學生職場實習相關分享與推廣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研究發展處得視需要編列之。
第四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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