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大學生物工程學系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民國102年10月28日 102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制訂通過 
    
第一條	本系為促進系務健全發展及培養優秀學生,結合校內外學者專家,建立諮詢制度,俾集思廣益,特設置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	有關本系特色及未來發展方向之諮詢事宜。 
二、	有關本系中長程發展計畫之諮詢事宜。 
三、	有關結合校內外資源,協助促進本系之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等之諮詢事宜。 
四、	其他有關系務工作之推展及興革等諮詢事宜。 
 
第三條	本會得對重大系務相關工作,如認證、評鑑、系務發展等事項,提供建言與諮詢,作為系務推動及發展之參考。 
 
第四條	本會設置委員5至11人,由校友、學術界人士、企業界人士及相關人士組成,其中系主任(所長)為當然委員,並由系主任(所長)擔任召集人,召開諮詢會議。另必要時,得邀請學生代表參與。 
 
第五條	本會委員由本系教師推薦提名,經系主任(所長)簽選後聘任之。 
 
第六條	本會每年召開會議一次,並視實際需要,得增加開會次數。 
 
第七條	本會委員之任期為兩年,得連任之。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所務會議通過後開始實行,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