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綜合性法規
行政管理法規
教務處
學生事務處
總務處
環安衛中心
研究發展處
校務研究辦公室
圖書資訊處
秘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體育室
推廣教育中心
教學發展中心
外語教育中心
工程學院
工程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機械工程學系
材料工程學系
生物工程學系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
機械與材料工程學系
電機資訊學院
電機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光電工程研究所
經營學院
事業經營學系
資訊經營學系
應用外語系
設計學院
工業設計學系
媒體設計學系
設計科學研究所
通識教育中心
大同大學僑生居留管理要點

一、 為使本校僑生,依循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法令辦理在臺灣居留,以確保在本校求學身分,特訂定「大同大學僑生居留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校僑生於入國後,應依下列程序辦理在臺灣居留事宜:
(一) 入境二週內至本校僑生與外籍生輔導室報到。
(二) 至本校僑生與外籍生輔導室完成報到後,應帶齊所需文件儘速至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入出境居留許可證件。
(三) 至內政部移民署完成辦理入出境居留許可證件後,應將入出境居留許可證件影本黏貼於「大同大學僑生居留管理資訊表」後,繳交至本校僑生與外籍生輔導室。
三、 本校僑生與外籍生輔導室僅留存僑生在學期間之有效居留證明;僑生於畢業或辦理休、退學手續完成後,即銷毀該生所填寫之「大同大學僑生居留管理資訊表」。
四、 本要點經學務處處內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檔案:
W-A1207-001大同大學僑生居留管理要點V3.pdf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