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圖書館逾期罰款折抵服務時數辦法
第一條 大同大學圖書資訊處為支援本校教學與研究,特設置圖書館(以下簡
稱本館),並訂定「圖書逾期罰款折抵服務時數辦法」(以下簡稱本
辦法)。以減輕讀者因借用館藏資源而產生逾期罰款,所造成之經濟
負擔。
第二條 罰款金額超過新臺幣壹佰元的罰款金額,讀者可直接以現金繳納、或
選擇以服務時數折抵之。
第三條 服務時數之折抵對象僅限本校具學生身分之讀者,非此身分之讀者仍
需繳納實際累計金額之全額罰款。
第四條 服務時數折抵:
(一) 每小時可折抵之罰款金額比照本校規定之工讀生時薪辦理。
(二) 服務時數折抵之實施時段須於本館開館時間內。
(三) 如欲辦理逾期罰款折抵服務時數,請在流通櫃台提出申請。如
未折抵完畢時數,則仍需繳納等值於尚未折抵完畢時數之罰
款金額。
(四) 服務時數折抵之內容與其執行方式由本館訂定。
(五) 應屆畢業生若需以服務時數折抵者,請於每年5 月底前提出
申請。辦理離校手續前尚未完成折抵時數,請在流通櫃台繳清
罰款。
(六) 借用館際合作借書證於合作館產生之罰款不得使用本辦法折
抵。
第五條 本辦法經圖書資訊處處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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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W-A1601-104圖書館逾期罰款折抵服務時數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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