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資通安全學程修課規定
一、 本校為鼓勵學生修習資通安全與數位鑑識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依「大同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特訂定「大同大學資通安全與數位鑑識學分學程修習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二、 設置宗旨:本學程乃針對產業需求,開設基礎、核心與進階課程,結合學校及業界教師專長,培育學生成為資通安全領域所需,兼具資安基礎理論與實務能力之人才。
三、 適用對象:本學程提供本校碩士班與碩士在職專班學生選讀。
四、 學程規定:本學程所規劃之科目包括:基礎課程(3學分)、核心課程(至少 12 學分)、進階課程(至少 3 學分),合計至少需修得 18學分後,修畢後向教務處申請本學程證書。
五、 課程規劃:本學程所規劃之課程如下(詳見附檔)
六、 本規定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報請院及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並經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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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資通安全與數位鑑識學分學程修習規定-新訂(1120414教務會議通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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