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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碩士在職專班及推廣夜間班學生汽車停車管理要點

一、 為提供本校碩士在職專班及進修推廣部夜間班學生上課停車,並維護現有停車場之使用現況及行車安全訂定本要點。
二、 申請條件:
(一) 本校碩士在職專班及進修推廣部夜間班學生,駕駛自有小客車上學者。
(二) 所使用車輛若登記為家屬所有者,請提出家屬證明始得受理申請。
三、 受理申請:
(一) 請填妥「學生汽車停車位申請單」,並浮貼行車執照內頁影本一份。
(二) 申請期間為每學期開學後一週內,以班為單位收齊申請單後統一到總務處事務組辦理。
四、 車位安排:
(一) 週一至週五使用新德惠大樓地下停車場,週六、日使用尚志教育研究館地下停車場
(二) 停車位依收件先後順序安排,公務車位優先安排完畢後,停車證上登載「自由車位」者,進入停車場後,可以停放已經空出的任何車位。
五、 管理細則:
(一) 為管理需要及杜絕外車私自進入,一律憑證停放。停車證應黏貼於前座擋風玻璃左上方以資識別,無停車證者除另有特准外一律禁止進入。
(二) 停放時間:周一至周五自下午6:00至晚上10:30,停放位置為新德惠大樓 B2~B5;例假日請改停校本部尚志教育研究館 B4,時間自上午7:30到下午6:30。
(三) 新德惠大樓停車場係採混合雙線車道,未設紅綠燈,停車場限高1.8公尺,汽車進出停車場請開大燈,遵照管理人員指示減速慢行以維護行車安全及暢通,如因違規致發生事故、糾紛,由兩造當事人自行解決。
(四) 如欲中途退租請繳回停車證並至總務處辦理手續。
(五) 所分配之停車證僅供申請人之車輛停放,不得交由他人停車之用。
(六) 車籍資料變更時,請影印新行車執照至總務處辦理變更及換發新停車證。
(七) 本停車場白天供本校教職員工使用,因應同學停車之需,自由車位實屬共用車位,同學切勿逾時停放到次日,以免造成其他使用者的不便。如有逾時停放情事發生,第一次勸導,第二次即取消其停車資格,並沒收已繳之場地維護費。
(八) 本停車場僅供停車,本校不負保管責任。
(九) 請勿攜帶危險物品入內。
六、 費用
(一) 學生停車收取清潔維謢費,每月新台幣500元,每學期按停車月數繳費。進修推廣部夜間班同學則以月為單位繳費。
(二) 如有調整,依本校之規定辦理。
七、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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