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機械系學士學位修讀辦法(102學年度起入學適用)
第一條 102學年度 起入學者適用此修讀辦法。其修業年限依本校學則規定。
第二條 修業期間,修習學分總數需達 136學分以上,其中
機械系必修75學分,組訂選修15學分,專業選修12
學分(不含語文、通識類選修,其中至多6學分得為他系專業
課程),校訂共同必修20學分,通識共同必選12學分。最低
自由選修2學分。
第三條 校訂共同必修20學分為:國文6學分,英文6學分,
英語聽講訓練2學分,日語4學分,現代公民素養2學分,
服務學習0學分,國防教育0學分,體適能(大一~大三)0學
分。
第四條 通識共同必選課程,自1.人文與藝術2.歷史思維與世界文明
3.社會科學4.自然科學 5.生活知能,至少選修四大領域12
學分。
第五條 自97學年度起入學之本校學士班學生,在校期間須通過英文
能力檢定,始得畢業。
第六條 97學年度起,職場實習者改為選修。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院務會議通過,報請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
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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