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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機械工程研究所碩士班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教育部頒大學碩士班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及大同大學學則相
關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碩士班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者,由本所專任教師二人以上推薦,經所務
會議通過,經校長核定並報請教育部備查後,得逕修讀博士學位。
1. 修業碩士班一年以上,且應修專業科目至少十八學分。
2. 每學期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
3. 碩士班研究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在原碩士班人數前三之一以內,或期
間有特殊表現如論文發表等,且經所務會議評定為具明顯研究潛力者。
第三條 碩士班研究生獲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自入博士班起,其修業年限及
應修學分數,依博士班之規定。
第四條 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日期:每年七月十日至七月二十日。
2. 繳交資料:
A. 碩士班一年級成績單,必須註明名次。
B. 二位以上教授推薦函。
3. 初審通過後,經所務會議複審。
4. 招收名額:當年博士班核定招生名額(不含在職生)的三分之一,但核定招
生名額不足十名時,可申請二名。
第五條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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