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學士班學生修習英文課程規定
一、本校學士班必須修習以下之課程,計8學分,才符合畢業標準。修習英文課程內容如下:
英文一、二、三、四各2學分、每學分每週上課2小時,計8學分、 8小時。
二、以上所有課程如有不及格者須重修。
三、母語為英語或畢業自英語授課學校之境外生,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免修所有之必修英文課程。
四、通過下列英檢測驗者,得依各入學年度之規定辦理抵免或免修下列英文課程:
(一) 113學年度(含)前入學之學士班:
1.持有通過多益650分(或等同之其他英檢)之證明者,得抵免英文一、二課程。
2.持有通過多益750(或等同之其他英檢)之證明者,得抵免所有之必修英文課程。
(二) 114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
1.持有通過多益650分(或等同之其他英檢)之證明者,得免修英文一、二課程。
2.持有通過多益750(或等同之其他英檢)之證明者,得免修所有之必修英文課程。
通過上述英檢者,得檢具成績證明,配合學校規定之加退選時間至通識教育中心外文教學組,依「大同大學學分抵免及免修辦法」之規定辦理抵免或免修英文課程。
五、本規定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全民英檢與其他英語能力測驗之等級對照表(詳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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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學士班學生修習英文課程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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