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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業界專業教師支援教學辦法
民國98年3月19日 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98年5月14日 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提供學生實務學習及提早接觸產業環境,延攬業界具實務經驗教師,教授實務理念與經驗,特定訂「大同大學業界專業教師支援教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業界專業教師應具備二年以上實務經驗,以兼任教師聘任方式辦理,不得支領超支鐘點費。
第三條 每學期由各系所提出課程規劃表,由教務處統籌規劃人力支援教學。
第四條 業界專業教師授課對象以大學部為原則,授課時數每單一課程以不超過總時數六分之一為原則,業界專業教師授課時原任教師應全程參與。
第五條 業界專業教師於聘用期間,應遵守本校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違反聘約規定,本校得隨時解聘。本校因經費刪減、業務裁縮或其他重大事由,得提前終止契約,惟應至少於一個月前通知。如須先行離職時,除特殊情形外,應於一個月前提出申請,經用人單位、人事室同意,報請校長核定後,完成離職手續,始得離職。
第六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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