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綜合性法規
行政管理法規
教務處
學生事務處
總務處
環安衛中心
研究發展處
校務研究辦公室
圖書資訊處
秘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體育室
推廣教育中心
教學發展中心
外語教育中心
工程學院
工程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機械工程學系
材料工程學系
生物工程學系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
機械與材料工程學系
電機資訊學院
電機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光電工程研究所
經營學院
事業經營學系
資訊經營學系
應用外語系
設計學院
工業設計學系
媒體設計學系
設計科學研究所
通識教育中心
大同大學生物工程系碩士班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辦法

一、 本辦法依教育部頒大學碩士班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及大同大學學則相關規 定訂定之。
二、 碩士班研究生具備下列條件者,由本所專任教師二人以上推薦,經所務會議通過,經校長核定並報請教育部備查後,得逕修博士學位。
1. 修業碩士班一年以上,且應修至少18學分專業科目,2學分專題討論,2學分專題研究,1學分生技英文,1學分生技英文寫作。
2. 每學期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
3. 碩士班研究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在原碩士班人數前四分之一以內,或期間有特殊表現如論文發表等,且經所務會議評定為具明顯研究潛力者。
三、 碩士班研究生獲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自入博士班起,其修業年限及應修學分數均依博士學位修讀辦法辦理。
四、 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日期:每年七月十日至七月二十日。
2. 繳交資料:
a. 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必須註明名次。
b. 專題研究報告或著作及讀書計劃。
c. 二位以上教授推薦函。
3. 初審通過後,經所務會議口試複審。
4. 招收名額:當年博士班核定招生名額(不含在職生)的三分之一,但核定招生名額不足五名時,可申請二名。
五、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生物工程系碩士班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辦法(940328修訂) .pdf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