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綜合性法規
行政管理法規
教務處
學生事務處
總務處
環安衛中心
研究發展處
校務研究辦公室
圖書資訊處
秘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體育室
推廣教育中心
教學發展中心
外語教育中心
工程學院
工程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機械工程學系
材料工程學系
生物工程學系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
機械與材料工程學系
電機資訊學院
電機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光電工程研究所
經營學院
事業經營學系
資訊經營學系
應用外語系
設計學院
工業設計學系
媒體設計學系
設計科學研究所
通識教育中心
大同大學李景星李蘇郁伉儷勵學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一、設置宗旨:
本獎助學金為紀念本校校友李英鑌博士之雙親李景星先生及李蘇郁女士而設置。李校友為本校機械系59級畢業,於一九七七年得到美國奧克拉荷馬州立大學的博士學位,目前在美國擔任Jamco航太公司與Pan Pac投資公司總裁,並擔任行政院科技顧問室航太小組顧問,乃旅美傑出華人。李校友雖長期旅居國外,但對母校的關心,不因距離及時間有所阻隔,為感念其雙親生前對後輩學子之提攜與鼓勵,乃以具體行動將對雙親的思念,擴展至對母校的回饋,捐贈五十萬美元設立獎助學金基金專戶,每年以利息收入頒發獎助學金,以延續其雙親留愛人間之善行。林教授校長董事長挺生博士除代表學校表示由衷感謝外,並核准每年由學校提供和該基金利息相等之金額作為配合款,共同設立本獎助學金,以嘉惠大同學子,提升本校的學術研究水準。

二、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
本獎學金由本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負責本獎助學金基金之管理,申請辦法之訂定與修正。

三、申請資格:
本校大學部應屆畢業班畢業成績為該班前五名且操行及服務成績優良之同學,申請推薦甄試本校研究所,並經本校各研究所錄取之研究生受領本獎助學金的在學期間每學年須擔任一門課程教學助理。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
1. 獎助金額:獎助金額以當年公私立大學研究所學雜費之差額為參考,97學年度起訂為每學期每名新台幣參萬元整。
2. 獎助名額:若干名,依當年度獎學金基金利息收入及學校同額配合款總額除以上述獎助金額而訂。

五、申請日期:依每學期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公告日為準。

六、申請資料:
1.申請書一份﹝請自行上網列印﹞,並經導師、系主任推薦。
2.大學四年總成績單一份。

七、審核工作:
由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彙集送交本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八、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李景星李蘇郁伉儷勵學獎助學金實施要點10511.pdf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