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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BBS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臺灣學術網路BBS管理使用公約」訂定

第二條 為使網路資訊品質不至流於浮濫,擬定本管理辦法做為本校各BBS站管理者及使用者遵循之規範。


第二章 管理規範
第一條 設站管理
一、各站設立時須各站系所主管同意並向電算中心申請,經同意後始得設站
二、各站管理皆受本辦法約束,電算中心有權力與義務督導其運作,如有違反本辦法,電算中心將停止其運作。
三、各站禁止設立BBSnet之功能

第二條 系統管理
一、各站設置站長一人,副站長及版主若干人,其產生、任期、罷免或辭職等其辦法由各站自行訂定並於設站時檢覆資料備查。
二、站長及副站長應維持BBS的正常運作並管理使用者帳號之申請、刪除、權限更動及其它相關之站務。
三、站長及副站長有義務維護使用者資料,其他人想查詢使用者資料,須經站長及電算中心主任或校長同意。

第三條 帳號管理
使用者申請帳號必須註冊完整,方得使用其帳號。完全註冊包括正確填寫真實姓名(本國人填寫中文)地址與E_mail Address。站長及副站長有義務確認申請者的真實性。若註冊不完整或有不實者,站長或副站長有權隨時刪除其帳號或限制其使用系統部份功能。

第四條 版面管理
一、站長及副站長必須定義清楚各版面討論區名稱,便利使用者選擇適合的討論區。
二、討論區之設立與刪除辦法由各站自行訂定之。
三、版主須推動各站討論區的討論風氣,為其版內文章之張貼做適切地選擇,促使使用者確實針對討論區主題參與討論,必要時得刪除不適切或違反本辦法第二章第五條之規章,必須溫和公正的排解其版內使用者之不理性之爭執。

第五條 文章管理
各站管理人員須尊重使用者發表的每一篇文章,但涉及下列事項者,管理人員有權刪除、並適當說明理由及規勸。
一、 涉及私人恩怨或散佈謠言之文章。
二、 灌水或同時張貼於多個討論區之文章。
三、 在非測試區測試之文章。
四、 違反本辦法第三章、第一條之第五款所禁止之文章。


第三章 使用規範
第一條 使用者上站須遵循下列使用規範
一、 使用者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
二、 使用者不得同時使用多個帳號上站。
三、 使用者所公開發表之文章如未特別聲明即視為同意無營利行為之轉載。
四、 使用者所公開發表之文章,如涉及傷害他人之權利時,須自負民事與刑事責任,必要時各站可主動依法處理。
五、 使用者禁止使用BBS作為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毀謗性及商業廣告營利、專利性的資料及文章。
六、 使用者禁止利用BBS作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軟硬體系統,例如散佈電腦病毒、嘗試進入他系統及其他類似之情形。
七、 使用者應尊重各站成立宗旨,維護各站名譽並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物。發佈文章時,應尊重他人權益及隱私、委婉用詞避免造成誤解及糾紛。


第四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辦法未規範之事項以「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及「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為準。

第二條 本辦法經電算中心指導委員會通過呈校長核可後實行,修正時亦同。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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