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勤學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一、 本校為獎勵學生自發學習,勤學修業,特訂定「大同大學勤學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要點獎勵對象為參加本校推廣教育中心開設先修學分班課程
之本校大一學生。
三、 本獎助學金申請條件及時間如下:
(一)申請條件:
錄取本校之新生選讀先修學分班,課程總成績合格,並領有該課課程學分證明書者,且就讀本校一學期以上,可於第二學期完成註冊程序後,持學分證明書及相關文件至推廣教育中心提出申請。
(二)勤學獎助學金之申請時間以公告為之。
四、 本獎學金發放金額為每人每課程1000元,由學務處編列預算支付。
五、 符合本要點發放標準之學生,由推廣教育中心核定後發放。
六、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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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勤學獎助學金實施要點1100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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