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工系公共儀器使用規則
一、 公用實驗室皆有監視錄影,請遵照儀器上規定,分為登記→核准→訓練→危險四級。
二、 第一次使用前,須先洽管理員或負責教師(請上生工系網頁查詢),檢定是否有能力使用後,於系辦公室登記第一次使用之儀器狀況與管理人姓名。
三、 登記級儀器 於確定有能力操作後,每次只需登記即可自行使用,每次使用必須填寫使用記錄表。
四、 核准級儀器 每一次使用須經管理員核准後才能使用;每次使用後須填寫使用記錄表。
五、 訓練級儀器 須受過標準訓練或相關課程以後方可使用,每次使用須經管理人員核准,同時填寫使用記錄表。
六、 危險級儀器 使用前必須有標準訓練,每次使用必須有管理員在旁督導,每次使用時必須填寫使用記錄表,實驗後由管理老師簽章。
七、 若發生任何問題,請勿隱瞞,立刻通知管理員或負責教師。所有儀器隨時有人巡視,發現違規者,將公佈姓名;屢犯者將停止使用權。
八、 如果管理員有特殊的使用記錄表或預約登記表,請遵守管理員之規範。生工系50萬元以上之設備有特殊登記表請遵守規定登記。
九、 最常見的違規事件:(1)使用儀器時沒有記錄 (2)使用後未進行儀器整潔
(3)使用方法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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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生工系公共儀器使用規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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