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綜合性法規
行政管理法規
教務處
學生事務處
總務處
環安衛中心
研究發展處
校務研究辦公室
圖書資訊處
秘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體育室
推廣教育中心
教學發展中心
外語教育中心
工程學院
工程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機械工程學系
材料工程學系
生物工程學系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
機械與材料工程學系
電機資訊學院
電機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光電工程研究所
經營學院
事業經營學系
資訊經營學系
應用外語系
設計學院
工業設計學系
媒體設計學系
設計科學研究所
通識教育中心
大同大學圖書資訊處圖書資料薦購辦法

第一條 大同大學圖書資訊處為均衡充實館藏資料,特設置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滿足讀者使用資訊之需求,訂定「大同大學圖書資訊處圖書資料薦購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凡大同大學教職員及在校學生均可推薦圖書及視聽資料。依薦購者身份可薦購數量如下:
(一) 學生/職員:每人每月5種(件)或新臺幣5,000元為原則,並以先達到者為準;各類型資源(圖書、視聽資料)合併計算。
(二) 教師(含兼任):每人每學期60種(件)或新臺幣60,000元為原則,並以先達到者為準;各類型資源(圖書、視聽資料)合併計算。
第三條 所有推薦資料請透過「館藏資料薦購系統」線上推薦,若推薦之圖 書資料單價超過新臺幣 2 萬元以上者,須填寫「昂貴圖書薦購申請單」 經各系(所)主任、院長核可後始予以採購。
第四條 推薦之圖書、視聽資料以支援校內師生教學研究需求為優先。若推薦資 料購得後發現不適宜上架陳列者,如違反著作權法之出版品、口袋書、 活頁書、漫畫、電玩破關秘笈、內容涉及色情、暴力、低俗等,則將該 資料退給薦購者並由薦購者支付採購此書所需之相關費用。
第五條 同意薦購之圖書、視聽資料依本館作業流程,視其性質、內容 及經費狀況決定購置與否,並經各單位主管核可後始予以採購。
第六條 採購到館之圖書、視聽資料,經編目、加工處理後,即通知原薦購人到館辦理借閱;無法購得者,圖將個別通知薦購者。
第七條 薦購之圖書、視聽資料均由圖書館典藏,供全校讀者使用,不得自行長 期借閱或保管。
第八條 本辦法經圖書資訊處處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檔案:
W-A1601-202大同大學圖書資訊處圖書資料薦購辦法1110825.pdf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