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尚志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一、 本校為鼓勵優秀高中畢業學生透過繁星推薦、申請入學或分發入學管道進入本校,特訂定「大同大學尚志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申請者之資格須為一般生;且為高中職應屆畢業生或是重考生但無研究所、大學、四技或二技學籍者。
三、 本獎助學金含尚志一級獎學金、尚志二級獎學金、尚志三級獎學金及第一志願助學金。獎助學金項目及金額如「大同大學尚志獎助學金資格表」所述,符合多項條件時,僅能擇一領取。獲獎助學生如住宿於本校宿舍,於學期中無退宿與違規扣點紀錄,於學期末頒發宿舍費用等金額之助學金。
四、 獲獎助學生在校期間學期成績連續在該班前百分之六(名額以四捨五入計算),且操行在八十二分以上者,仍續頒此項獎助學金(如轉入他系則以轉入系之排名為準)。
五、 教務處依據每學年大一新生入學成績資料與獎助學金發放情形,編列下一年度預算,公告獎助學金資格與金額,以及獎助學金總額超過年度預算時之分配辦法。
六、 獎助學金及證書上學期於校慶時頒發,下學期於全校運動會時頒發。
七、 非應屆畢業考生,須於領獎前簽具無他校學籍切結書。休學之同學復學後不再發給此項獎助學金。
八、 每學年公告之獎助學金資格及金額表適用該年入學起至大四畢業止。
九、 獲獎助學生須參與或協助本校辦理之學習經驗分享相關活動。
十、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尚志獎助學金實施要點-修定112學年起入學資格表-範例修改.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