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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證明書及受託事項繳費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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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6年3月29日 會計室公告
各種證明書及受託事項繳費作業辦法
申辦時間:隨到隨辦
注意事項:
一、繳款人從承辦單位填四聯單(表18,19)後至出納窗口繳費
二、會計室蓋印後留下會計聯, 每隔10日和出納留存聯核對入帳
三、繳款人回承辦單位繳回承辦聯
四、繳款人自存一聯
作業流程
1.繳款人從承辦單位填四聯單後至出納窗口繳費
2.會計室蓋印後留下會計聯, 再和出納留存聯核對入帳
3.繳款人回承辦單位繳回承辦聯
4.繳款人自存一聯
附件檔案:
各種證明書及受託事項繳費作業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