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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學生社團活動要點(自102年8月15日起廢除)

本校學生社團之功能,是提供學生有益的課外活動以培養心正意誠身勤行儉的健全人格。
為強化學生熱情參加社團活動,擬訂以下辦法:

一. 學生社團除學生自創者外,各單位亦可按專長,設立合乎當代年輕人所需的學生社團。

二. 系上班級經營經費的分配,可參考所屬社團之量與質做適當調整。

三. 學生申請校內獎學金,文件上可附上社團幹部服務證書或其它社團活動證明,作為審核参考依據。

四. 社團指導教師負有提昇社團品質的責任,每學期末按其指導社團的品質給與獎勵。(由公司與學校的教職員工備有相關專長或熱心輔導的同仁出任)

一. 系組所屬社團 :
1. 各系組可成立專業深造型社團(如數學系成立數學神算聯誼會等) : 本校高年級(大三以上)學生參與社團活動的比例偏低,因其較關心自己的升學與就業問題而花錢花時間往補習班跑。因此,這類社團應能吸引有志升學的學生參加,既省錢又免奔波就可提昇入學應考能力與技巧。其指導教師可由相關領域之教師或博士生擔任。
2. 各基礎科目相關單位可成立基礎科目能力提昇型社團(如英文組可成立透視英文考題俱樂社,數學系可成立任督數學俱樂社等) : 本校低年級(大一~大二)學生參與社團活動的比例較高,然而常因其英、數等基礎弱不足以應付功課,而致社團參與有名無實。因此,這類社團應能吸引自覺學習吃力的用功學生參與,學生希望能從輕鬆,簡易且有趣的演講中獲得欠缺的能力。其指導教師可由相關領域之教師或博士生擔任。
3. 各系組可成立專業趣味型社團(如化工系成立化學魔術社, 機械系成立搖控玩具社, 材料系成立化粧品DIY社等) : 讓學生能藉課外遊玩來親近學術專業,而外系生能接觸跨領域的基本知識。其指導教師可由相關領域之教師或博士生擔任。
4. 學務處必須順應潮流規劃成立當代學生喜歡的社團 : 例如
a) 美姿美儀社 : 學生能以優雅形象支援學校各項活動。(外聘教練)
b) 健美操練社 : 學生能藉新兵操練方式塑造健美體型。
c) 安親教師社 : 學生到鄰近小學課後輔導需要照顧的孩童。
d) 留學人聯誼會 : 有志留學的學生可獲得與交換出國深造資訊。
e) 就業情報聯誼會 : 計劃就業的學生可獲得就業情報。

二. 系上班級經營經費的分配參考計點方法(以學期計) :
1. 教師兼任非系屬社團指導教師計二十點。
2. 每個系屬社團計十點。
3. 學生擔任系屬以外社團幹部一人計一點,負責人另外加三點。
4. 學生擔任實習廠幹部一人計二點,正副廠長另外加五點。
5. 每個系屬社團辦校內活動一次計三點。
6. 每個系屬社團主辦校際活動一次計十點。
7. 計點總數佔班級經營經費的分配權重另訂之。

三. 學生申請校內獎學金 : 成績文件以外,參與社團活動表現,計點方法如下
1. 擔任社團幹部一學期計一點,負責人另外加三點。
2. 擔任實習廠幹部一學期計二點,正副廠長另外加五點。
3. 計點總數佔考核權重另訂之。

四. 社團指導教師的職責與獎勵 :
1. 指導教師負有指導與審核社團各項活動之責。如出席指導社團的期初與期末會議及簽核活動文件。
2. 指導教師為無給職,績優者於學期結束後,由系主任請學校從優敘獎。

W-A1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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