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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校訂共同必修基礎課程暨博雅通識課程修課規定

一、 本校為訂定學士班學生共同必修基礎課程及培養學生基本學養與全人素養的博雅通識課程,特訂定「大同大學校訂共同必修基礎課程暨博雅通識課程修課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二、 適用對象:本規定適用自民國一一五學年度(含)起入學之本校各學系正式學士班學生(含境外生)。
三、 共同必修基礎課程:包括語文能力、公民素養及體育教育等三大類,修課課程名稱、學分及修課年級如下:(應用外語學系:英文及日語課程另訂之)。
(一)語文能力:
1. 國語文能力表達(一)、(二),各2學分,共計4學分;大一修課共2學期。
2. 英文(一)(二)(三)(四),各2學分,共計8學分;大一、大二修課共4學期。
3. 日語(一)、(二),各1學分(2小時/週),共計2學分;大一修課共2學期。
(二)公民素養:
1. 現代公民素養,2學分;大一上或大一下修課(單學期課程)。
2. 社會設計,2學分;大一上或大一下修課(單學期課程)。
(三)體育運動教育:必修體育課五學期,皆為0學分課程。
1. 大一體育(一)、(二);大一修課共2學期。
2. 大二體育(一)、(二);大二修課共2學期。
3. 大三體育(一)或(二);大三上或大三下修課(單學期課程)。
四、 博雅通識課程:分為「人文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及「語文通識」
四大領域,修課規定如下:
(一)學生須修習至少十學分,並須含括上述四大領域。
(二)學生至少必選「自然科學」領域之「邏輯運算及程式設計」相關課程,或各教學
單位開設之相關課程乙門。
(三)應外系學生得不選「語文通識」領域課程。
(四)境外生不得修習與母語相同之「語文通識」領域課程。
五、 學分總計:共同必修基礎課程及博雅通識課程共計二十八學分。
六、 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學則及相關教務規章辦理。
七、 本規定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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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校訂共同必修基礎課程暨博雅通識課程修課規定_11501修.pdf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