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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交通工具設計學分學程修習規定
一、本校為奠定學生在交通工具設計領域的基本能力與專業知識之基礎,以便爾後能從事各項
交通工具設計相關工作,依「大同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特訂定「大同大學交通工具
設計學分學程」,開設交通工具設計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二、本學程適用對象包含學士班、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三、本學程所規劃學分為必修課程6學分、繪圖基本課程至少2學分、實作基本課程至少2學
分、專業選修課程至少6學分,共計16學分。修畢後,向教務處辦理學程證書申請手續,
可取得由學校發給之交通工具設計學分學程證書。
四、本學程所規劃課程如下所示: 〔詳見附檔〕
五、本規定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報請院、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並經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
修正時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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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交通工具設計學分學程修習規定-新訂_11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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