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大學事業與資訊經營學系預算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一條 本系為整合系所教學資源並提昇教學效果及品質 ,特設立本預算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 訂定年度預算編列原則。
二、 審議年度重點工作預算。
三、 審議設備之購置及報廢 。
四、 審議預算修正或追加案 。
五、 其他相關事項之決議與執行。
第三條 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系主任兼任之;其他委員為本系教師代表六人。委員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第四條 本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委員會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
第六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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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大學事業與資訊經營學系預算委員會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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