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綜合性法規
行政管理法規
教務處
學生事務處
總務處
環安衛中心
研究發展處
校務研究辦公室
圖書資訊處
秘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體育室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
推廣教育中心
教學發展中心
外語教育中心
工程學院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學系
機械與材料工程學系
電機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經營學院
事業經營學系
資訊經營學系
應用外語系
設計學院
工業設計學系
媒體設計學系
設計科學研究所
通識教育中心
大同大學挺生學院跨領域微學分學程(設計專業)修習規定

一、本修習規定依據「大同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訂定之。
二、設置宗旨:本校因應未來跨領域人才之需求,培養學生成為「具社會責任的跨域創新實踐家」,特開設挺生學院跨領域微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三、適用對象:本學程修習對象為非設計學院之全校學士班學生。
四、 學程規定:本學程所規劃學分為必修課程6學分、必修原學系領域外之任一領域基礎專業課程(含總整課程) 6學分,共12學分。修畢後,向教務處辦理學程證書申請手續,可取得由學校發給之挺生學院跨領域微學分學程證書。
五、本學程課程及學分認抵規劃如下:(詳見附檔)
六、本學程必修課程之「運算思維與資料科學入門」,得以各學系開設之「程式設計」相關課程替代,並應加修「非」人文與藝術領域通識課程2學分,以滿足本學程12學分之規定。
七、取得本學分學程證書者,須持證書正本(驗後發還)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登錄手續,經審核認可後,即視同通過通識畢業條件。
八、為即時因應未來教育所需與趨勢,本學程得視教學實際情況,調整課程內容與科目名稱。
九、本規定經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挺生學院跨領域微學分學程(設計專業)修習規定.pdf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