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11月10日 行政會議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民國112年9月14日 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一、本校為因應教育部雙語化學習計畫,強化學生國際移動力與促進教育國際化,逐
年規劃並推動全英語授課(English as Medium of Instruction,簡稱 EMI)課程, 特訂定「大同大學全英語課程修課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本要點獎勵對象限本校具中國民國國籍之學士班及碩博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
三、獎勵適用範圍
(一) 學士班學生於畢業前,修習 EMI 課程達下列標準,得申請學習獎勵金。達 E1 等級(取得 EMI 課程 16 學分),可獲得新台幣 5,000 元。
達 E2 等級(取得 EMI 課程 32 學分),可獲得新台幣 10,000 元。達 E3 等級(取得 EMI 課程 64 學分),可獲得新台幣 20,000 元。達 E4 等級(取得 EMI 課程 98 學分),可獲得新台幣 30,000 元。達 E5 等級(取得 EMI 課程 128 學分),可獲得新台幣 50,000 元。
(二) 碩博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於畢業前,修習 EMI 課程達下列標準,得申請學習獎勵金。
取得 EMI 課程 9 學分以上,每人獎勵金新台幣 2,500 元。取得 EMI 課程 15 學分以上,每人獎勵金新台幣 5,000 元。
(三) 學士班學生修習 EMI 課程學分達各等級者、碩博班學生修習 EMI 課程達既定學分數者,在學期間可依達成等級申請獎勵金,惟晉級時僅核發獎勵金差額, 例如大二學生達成 E2 等級時可申請 10,000 元獎勵金,之後達 E3 等級可再次申請,僅核發差額 10,000 元獎勵金。
(四) 申請期程:本項獎勵每學期辦理一次,申請時間及截止日以公告為準。
四、本要點之獎勵相關費用由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經費或教育部其他經費補助之。
五、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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