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4月18日 教務會議核備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民國110年11月11日 校級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民國111年11月28日 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民國113年5月3日 教務會議核備修訂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一、 本校為鼓勵學生修習人工智慧相關課程,依「大同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特訂定「大同大學人工智慧學分學程修習規定」。
二、 設置宗旨:近年來各行各業對於人工智慧相關技術之人才需求日益遽增,人工智慧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乃針對產業需求,開設核心、進階、與實務相關課程,結合學校及業界教師專長,藉由實驗與專題,提升學生實作及系統整合能力,培育理論基礎與實作能力兼備之人才。
三、 適用對象:本學程提供全校各系所學生選讀。
四、 學程規定:本學程規劃基礎課程至少6學分、核心課程至少 11 學分及進階與實務課程至少 5 學分,合計需修得 22 學分以上,得於畢業前向教務處申請本學程證書。
五、 課程規劃: (詳見附檔)
六、 本規定經院、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並經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人工智慧學分學程修習規定(1130503教務會議修正通過).pdf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