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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0年11月19日 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民國112年4月14日 教務會議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一、 本修習規定依據「大同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訂定之。
二、 設置宗旨:本校因應未來跨領域人才之需求,培養學生成為「具社會責任的跨域創新實踐家」,特開設挺生學院跨領域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三、 適用對象:本學程修習對象為全校學士班學生。
四、 學程規定:本學程所規劃學分為必修課程6學分、必修原學系領域外之兩領域基礎專業課程(含總整課程)12學分、移地訓練2學分,共20學分。修畢後,向教務處辦理學程證書申請手續,可取得由學校發給之挺生學院跨領域學分學程證書。
五、 課程及學分抵免規劃:本學程所規劃課程及學分抵免規則如下(詳見附檔)
六、 若因故未能完成本學程規劃之所有課程,其所通過之課程得認列為博雅通識或各學系自由選修學分。
七、 移地訓練課程內涵認列可包括:
(一) 各學系實習課程、出國交換。
(二) 各項國際營隊(不含媒客松)、國際交流(學術活動、參訪)等,須提供36小時以上之相關證明(可跨學年/學期累計)。
八、 必修課程之「運算思維與資料科學入門」,得以各學系開設之「程式設計」相關課程替代。
須優先修習「媒客松」,若無才得以通識教育中心認定之性質相近課程替代。
九、 國際學院學生除必修課程與移地訓練外,可任選兩領域基礎專業課程並完成後,即可取得本學程證明。
十、 除「社會設計」外,選修本學程其他課程者,具備優先取得本校國際交流(參訪)之甄選資格。
十一、 為即時因應未來教育所需與趨勢,本學程得視教學實際情況,調整課程內容與科目名稱。
十二、 本規定經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挺生學院跨領域學分學程修習規定-修正(1120414教務會議通過).pdf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