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11月15日 教務會議核備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一、 本修習規定依據「大同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訂定之。
二、 設置宗旨:在奠定學生紮實的外語能力之外,並利用語言優勢結合商業專業知能,以培養學生跨域的整合多元能力,進而具有國際競爭力以及快速之職場移動力,設立大同大學商業專業外語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三、 適用對象:本學程以本校應外系大學部大二以上學生為主。
四、 學程規定:本學程所規畫學分為專業選修課程22學分,學生至少需選讀18學分。修畢後,辦理學程證書申請手續,可取得由學校發給之商業專業外語學分學程證書。
五、 課程規劃:本學程所規劃課程如下(詳見附檔)
六、 本規定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報請院、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並經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檔案:
7-1.大同大學商業專業外語學分學程修習規定.pdf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