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4月19日 教務會議通過
民國107年11月15日 教務會議核備修正通過
一、 本修習規定依據「大同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訂定之。
二、 設置宗旨:因應政府政策與產業趨勢,本校機械系為培養未來智慧製造人才,結合機械系、電機系、資工系、資經系等各領域課程,特制定智慧製造學程修讀辦法。面對國內少子化嚴重、就業人口減縮的問題,以及在國際競爭壓力與產業變遷的多重挑戰下,台灣必須跟上此科技產業潮流,發展智慧製造(工業4.0)之相關科技與產業,帶動經濟與產業創新轉型,打造台灣成為全球產業技術之領導。有鑑於人才培育是產業轉型的基石,技術傳承於校是產業升級的核心,產學攜手更可厚植產業技術能量,因此本學程擬以智慧製造(工業4.0)為主軸,推動跨領域學習,並透過跨領域課程、跨領域專題研究與企業攜手合作,培育具備全球競爭力的優秀人才,奠定產業升級轉型的基礎,並帶動企業技術能量提升。
三、 適用對象: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四、 學程規定:智慧製造課程須修足6學分,智慧製造進階課程須修足6學分,PBL專題實作課程須修足6學分,合計18學分。修畢應修課程且成績皆及格者,本校即頒發智慧製造學分學程之學程證書。
五、 課程規劃:本學程所規劃課程如下(詳見附檔)
六、 本規定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報請院、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並經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