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4月14日 教務會議通過 
民國105年7月21日 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05年11月17日 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14年12月11日 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本校為使學生具備研究倫理之素養,特訂定「大同大學修習學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
二、 本校之碩、博士班學生及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相關研究計畫之大專生均須修習本課程,碩、博士班學生應於申請學位考試前通過本課程。
三、 學生須透過網路教學平台修習本課程。網站為「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四、 碩、博士班學生完成本課程後須通過線上總測驗,成績達到及格標準後下載並列印紙本修課合格證明至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登錄完畢。
五、 欲申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相關研究計畫之大專生,應於申請計畫前,完成本課程後,並且通過線上總測驗,成績達到及格標準後下載並列印紙本修課合格證明至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登錄完畢。
六、 本規定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