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1月21日 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106年5月11日 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07年3月8日 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 本校為培養教師對學術倫理之素養,以精進學術研究之品質,特訂定大同大學教師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校專任、專案教師及專業技術人員須於三年內完成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新進專任、專案教師及專業技術人員須於到職日後一年內完成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首次申請科技部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研究人員,應於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三年內完成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三、 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得依下列方式為之:
(一)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線上研習課程,網址為(https://ethics.nctu.edu.tw/)。
(二) 國內外學術倫理相關線上研習課程。
(三) 國內外學術倫理/學術誠信研討會。
(四) 其他相關學術倫理課程。
前項二至四款課程內容須經各學院認可,並由主辦單位核發講習證明。
四、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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