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4月17日 行政會議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民國105年11月3日 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民國107年8月9日 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按此鈕下載法規檔案

一、 本校為鼓勵優秀學生就讀博士班,特訂定「大同大學鼓勵博士班研究生就讀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申請人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一) 本校在學博士班一、二年級之本地學生。
(二) 須為各博士班全時在校生,未具有校內外任何專職工作者。
(三) 須擔任申請之當學期本校課程教學助理。
三、 符合資格之學生於每學期依公告時間檢附申請資料向教務處招生組提出申請,經教務長召開會議進行審查,獲獎名額依當年度預算核定,獲獎學生每位得核發至多30,000元之獎學金。
四、 獲獎之學生於在學期間辦理休、退學或其他原因致離校者,喪失領取資格。
五、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檔案:
大同大學鼓勵博士班研究生就讀獎學金實施要點.odt 按此鈕下載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