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12月1日 教務會議核備通過 
民國114年12月11日 教務會議核備通過
一、本校為培養人文學系學生有創新設計與創業理念且具備解決複雜社會問題
的能力,奠定跨領域人才培育需求、以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依「大同大學
學分學程設置要點」,特訂定「大同大學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修習規定」(以
下簡稱本規定),開設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
二、適用對象:本學程以本校應外系學士班學生為主。
三、學程規定:本學程所規劃學分為選修課程至少18學分,且須至少涵蓋三領
域、每領域至少三學分。修畢後,向教務處辦理學程證書申請手續,可取得
由學校發給之科技跨領域學分學程證書。
四、本學程所規劃課程如下所示: 〔詳見附檔〕
五、為即時因應未來教育所需與趨勢,本學程得視教學實際情況,調整課程內容
與科目名稱。
六、本規定經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報請院、校級課程委員會通過,並經教務會議
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